高信集团委任执行董事、主席及副主席及调任董事
2012-11-17 16:59:28
董事会欣然宣布,许智明博士G.B.S.,J.P.(「许博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尼尔.布什先生(「布什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调任为执行董事,蓝国伦先生已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调任为执行董事,均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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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提述(i)凯信铭、J&A Invrstment、佳帆及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刊发的联合公布,(ii)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刊发的通函(「通函」),(iii)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二十九日刊发的通函,及(iv)凯信铭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刊发的综合文件。除本公布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布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刊发。
董事会欣然宣布,许智明博士G.B.S.,J.P.(「许博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尼尔.布什先生(「布什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均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同时,蓝国庆先生已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调任为执行董事,蓝国伦先生已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调任为执行董事,均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许博士的履历
许博士G.B.S.,J.P.'48岁,於二零零一年获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颁授经济学荣誉博士学位(Doctor Honoris Causa in Economics)及IFES 荣誉博士学位(IFES Doctoris Honoris Causa)。俄罗斯科学院社会科学学系於二零零五年亦向许博士颁授科学荣誉博士学位(scientific degree of Doctor Honoris Causa)。许博士在油气投资、勘探和开发业务方面拥有逾十年经验。彼曾担任逾20家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如凯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马达加斯加工商银行、马达加斯加南方石油有限公司及马达加斯北方石油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许博士曾任中联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其後更名为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码:346),从事油气投资、勘探及开发业务)的主席兼执行董事。许博士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商会第九、及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彼为香港孔教学院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常务委员、北京工商业务联合荣誉会长、香港中华总商会常务委员、香港西安商会会长、香港国际投资总商会会长,以及香港广东社团总会首席会长。许博士还担任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驻香港名誉领事。多年来,许博士积极参扶贫慈善活动,获授中国光彩事业扶贫奖章,并获中国政府颁授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这表彰许博士对扶贫事业所作出之杰出贡献,国际小行星命名委员会批准将编号5390号小行星永久命名为「许智明星」。
本公司公布日期,许博士曾就转让中联石油化工国际有限公司(现称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股份卷入多宗民事诉讼,许博士向香港警方报案,指称其在 Koon Wing Yee 先生(「Koon 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士强迫、非法胁迫及非法恐吓下向彼等转让100,000,000股中联石油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中联股份」),而香港警方以串谋勒索、盗窃敲诈或敲诈时持有武器罪名逮捕并起诉Koon先生及上述人士。基於相同诉讼事由,许博士对Koon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士(「相关人士」)提出民事诉讼,追讨损失135,000,000港元。在该後续案件中,许博士成功取得针对Koon先生及相关人士的资产冻结令。於本公布日期,该资产冻结令仍然有效,而相关人士尚未就许博士提出的该申索向法院入禀其抗辩书。其中一名相关人士提出民事诉讼,於本公司公布日期:(i)追讨诽谤、恶意虚假和滥用诉讼程序的损失;(ii)申请(已成功获高等法院颁发禁制令)禁止孔先生对许博士所造的滋扰、发表有关许博士的诽谤主伦、照片及诉状;及(iii)追讨诽谤、恶意虚假、串谋引致经济损失及违法行为的损失。於本公布日期,该等由许博士提出的民事诉讼尚未进入审讯阶段。另一名相关人士吴志强先生(「吴先生」)其後对许博士提出民事诉讼,并指称串谋、虚假指控及公开敌意追讨损失。在Xie Xinhua先生(「Xie 先生」)就其所持中联股份向吴先生提起的民事索赔中,吴先生近期向许博士(作为第三方)追讨其被判定有责任的损失。於本公布日期,这宗案件尚未进入审讯阶段。根据上述事件,Koon先生已根据声称开始向许博士提出民事诉讼并就损失申索转让99,930,000中联股份或赔偿。
本公司公布日期,凯信铭持有8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所有已发行股本约56.29%。凯信铭的所有已发股本乃分别由泰铭石油的所有已发行股本。於本公司日期,除上述披露外,(i)许博士与本集团任何其他董事、主要股东及高级管理层无任何其他关系;(ii)彼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XV部所界定股份的任何权益;(iii)除上述所披露外,彼於过去三年内并无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v)许博士有权收取的董事酬金数额将於其获委任执行董事前厘定;及(v)并无其他有关其委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许博士已与本公司签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获发年薪3,000,000港元,连同由董事会不时决定之酌情奖金。根据本公司之章程大纲及细则,许博士无须於本公司未来之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连任。彼酬金由董事会经参考其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表现、现行市况及同业薪酬基准而厘定。
布什先生的履历
布什先生,57岁,毕业於社兰大学,获授国际经济学学士学位,并获授杜兰大学弗曼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布什先生在能源相关业务及国际业务开发方面具有逾30年经验。彼会创办多家石油公司,在美国多个州勘探石油资源,亦会从事国际业务开发活动,专注於中国及中东。布什先生曾於中国多个城市就包括房地产开发、能源、汽车部件、石膏夹心纸板制造及油漆生产有内的众多项目与大量企业合作。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至二零一二年月二十日,布什先生任中国资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69))的非执行董事。布什先生现任ATX Oil总裁,该公司在美国从事上游油气开发。彼亦担任Points of Light Institute主席,该机构为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总统於一九八九年创办的全国性慈善组织。透过全美(及愈加在海外)的社区义务活动宣传公民服务。布什先生亦任职於休斯顿救世军及布什政府与公共服务学院。
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十八日,储蓄机构管理局(「OTS」)主管根据其在联邦存款保险法(美国法典12)第8(b)节项下的权力向布什先生发生停止和终止令(「终止令」)。该命令的序言为OTS主管发现布什先生担任科罗拉多州丹佛市Silverado Bankings, Savings and LoanAssociation(已於一九八八年清盘)的前任非执行董事期间,曾采用不安全或不良手法及违反其受信责任,涉及多项利益冲突、不安全或不良手法或违反受信责任(定义见美国联邦法规(已遭取代))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手法。该命令的第二个执行部分指令布什先生如成为美国受联邦政府保险保障的存款机构或其任何控公司的联属人士,则须采取若干特定行动。於本公布日期,该命令仍然有效及可强制执行。
於本公司日期,凯信铭持有8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所有已发行股本约56.29%凯信铭的所有已发行股本乃分别由泰铭石油及AMA Energy 实益拥有55%及45%。布什先生直接拥有AMA Energy的所有已发行股本。於本公司日期,除上述披露外,(i)布什先生与本集团任何其他董事、主要股东及高级管理层并无任何其他关系;(ii)彼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股份的任何权益;(iii)除上述所披露外,彼於过去三年内并无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v)布什先生有权收取的董事酬金数额将於其获委任执行董事前厘定;及(v)并无其他有关其委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布什先生已与本公司签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获发年薪3,000,000港元,连同由董事会不时决定之酌情奖金。根据本公司之章程大纲及细则,布什先生须於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连任。彼酬金由董事会经参考其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表现、现行市况及同业薪酬基准而厘定。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许博士及布什先生加入本公司。